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趣書網 -> 都市小說 -> 話筒給你們儘管唱,會唱算我輸!

第1章搶麥是吧!那就都別唱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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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「路晨,說真的,我看娛樂圈沒有人開演唱會比你更輕鬆!」

    「別的明星,辛辛苦苦唱一個半小時,唱不好還得被人罵,甚至被歌迷退票。」

    「你呢,歌迷買票給你唱歌,你都不用唱,光台上站着,就把錢輕輕鬆鬆掙了。」

    「多好的事啊!怪不得別人誇你的歌迷,是天底下最好的歌迷!沒有之一!」

    天成音樂公司,路晨所在辦公室。

    聽着公司老總趙玲的話。

    路晨坐在椅子上,表情有些茫然。

    「行,我不打擾你休息了,伱好好準備演唱會吧不對,你也不用準備,反正你也不用唱,到時候聽他們唱就行。」

    趙玲莞爾一笑,離開房間。

    隨着房門「砰」一聲脆響。

    路晨有些混沌的思維,才逐漸清晰起來。

    各種信息,瞬間江河湧入。

    然而

    這第一條信息,就把路晨當場干懵了。

    他居然穿成了平行世界,一個正在籌備閉麥巡演的巨星身上?!

    閉麥巡演?!

    不是!我這剛「上班」,你就讓我「下班」?!

    但接下來的信息,更讓路晨崩潰!

    按理說,歌手舉辦演唱會,肯定是歌手唱,歌迷聽。

    聽到濃處,歌迷附和幾句,來個全場大合唱。

    這才是正常流程。

    但到了原身這。

    情況一百八十度大反轉。

    他的演唱會,成了歌迷唱,歌手聽。

    從頭到尾,他只需站在舞台上,像工具人一樣當背景板即可。

    現場的歌迷,會替路晨唱完每一首歌。

    甚至在一浪高過一浪的大合唱,路晨連插嘴的機會都沒有。

    一次兩次也就罷了。

    但偏偏,路晨幾乎每一次演唱會,都是這德行。

    任憑他如何好言相勸,讓歌迷給他一個唱歌的機會。

    但歌迷就是不聽勸。

    反而跟路晨玩起了勝負欲!

    路晨越想唱,歌迷越不讓他唱。

    甚至他板下臉,發脾氣,歌迷也不在意,依舊我行我素!

    時間久了。

    路晨演唱會被全程搶麥,儼然成了他演唱會的常態!

    不少圈內人,表面恭維他開演唱會真容易。

    背地裏卻沒少揶揄他恰爛錢。

    作為一個要臉面的男人!

    無可奈何,路晨只能被迫減少開演唱會的次數。

    畢竟身為巨星,他對自己,也是有要求的。

    然而這次的演唱會,路晨卻不得不開。

    這次是閉麥演唱會!

    短則四五年,長則七八年。

    他會暫時消失在娛樂圈。

    公司當然不同意路晨閉麥退圈。

    畢竟路晨是公司一哥,金字招牌。

    但奈何路晨主意已定,打算好好休息幾年,誰也攔不住。

    最後雙方協商後,公司給出一個折中方案:暫時閉麥退圈,可以!

    但得再舉辦五場閉麥巡演!

    這樣做,既給路晨的歌唱生涯,畫上一個圓滿句號。

    同時也讓公司,再盈利一波。

    經過再三權衡,原身同意了。

    這些年,他給公司掙了不少錢。

    公司也一路給足了他資源。

    雙方各取所需,合作愉快。

    臨了,都不想鬧得太僵。

    可是,問題又來了!

    當路晨閉麥巡演的消息一經發佈後。

    他那些歌迷,瞬間沸騰了。

    個個都摩拳擦掌,準備再次花錢買票,唱歌給路晨聽!

    甚至這次,他們打算唱得更洶湧!更熱情!

    好好為路晨餞別!

    相關熱搜一出,原身當場崩潰破防!

    只覺這命運的枷鎖,讓他無法呼吸!

    隨着記憶融合的七七八八。

    路晨火氣噌的一下上來了!

    「靠!這簡直叔叔能忍,嬸嬸也不能忍!」

    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嘛!

    好端端的演唱會,這些歌迷這麼搶戲幹什麼?!

    還什麼天底下最好的粉絲?

    是挺好!

    這點不否認。

    但好得過分,就是負擔了。

    我是歌手,唱歌的應該是我才對啊。

    幹嘛非得鳩佔鵲巢?

    公司也是,這種亂象非但不出面阻止,反而樂見其成。

    只管自己圈錢。

    也難怪原身心裏有怨氣!

    路晨很清楚,眼下指望公司解決搶麥問題,已經不現實了。

    要解決麻煩,還得自己想法子。

    關鍵十天以後,就是第一場封麥巡演!


    一想到屆時,全場大合唱,自己全程當木頭人的畫面。

    同樣酷愛唱歌,為歌而狂的路晨,只覺後背發涼!

    不行!

    要想想辦法!

    好不容易穿成個大明星,結果剛來就要退圈。

    退圈也就罷了。

    還不讓自己唱歌?!

    能在萬人舞台上唱歌,一直以來,就是路晨心中最大的夢想。

    這下搞的。

    怎麼能讓歌迷,越俎代庖,把歌全唱了?!

    不可以!

    這絕對不可以!

    「看來最好的辦法,就是找點有難度的歌,放演唱會上去唱。

    我就不信了。

    這些歌迷這麼有本事,還真能把我所有歌,都跟着唱一遍?」

    路晨沉下心,翻閱自己的「歌庫」。

    然而,在「看」完原身這些年的歌單以後。

    路晨再次破防!

    「不是!這哥們寫的怎麼全是一些口水歌啊?!」

    沒錯!

    原身出道至今,發行了接近八十首歌曲。

    但其中95%的歌曲,都跟前世那些口水歌極其相似!

    口水歌最大的特點就是簡單,易學,朗朗上口。

    且傳播度廣!

    好的一面是,這鑄就了路晨如今流行天王的身份。

    壞的一面,無疑就是搶麥的問題!

    「怪不得一直被搶麥!

    這麼簡單易學的歌,歌迷能不搶麥嘛!

    你要寫點有難度的,人家想搶麥,也搶不着!」

    看完這些歌單,路晨得出一個結論。

    這哥們的創作能力,屬實一般!

    明明有很好的音色條件,可以唱更高端的歌曲!

    卻被自己的創作實力,給死死限制住了!

    最終導致搶麥事件的發生!

    是的。

    在「翻閱」歌單過程中。

    路晨驚訝發現!

    原身的嗓音條件,簡直好到讓人嫉妒!

    他居然能輕鬆橫跨三個八度,來到四個八度!

    這是什麼概念!

    前世那麼多歌星。

    能橫跨三個八度的歌手,不超過十個。

    能來到四個八度的,僅僅只有兩三個。

    哪怕強如陳逸迅的嗓音,也做不到四個八度。

    男藝人中,只有林子翔;女藝人中,只有黃奇珊。

    可以做到四個八度!

    由此可見,原身嗓音實力有多強悍!

    有這麼強的實力,寫出來的卻是一些口水歌。

    實在「暴殄天物」!

    「哎,等下!既然原身音色這麼好,唱功這麼紮實!那我為什麼不寫幾首高難度的歌曲呢?

    前世那些大熱金曲,我都會!

    如果我寫出一些難度大的歌曲,不容易學。

    那就算歌迷想唱也沒辦法唱啊!」

    想到自己穿越者的身份。

    路晨紛亂的大腦,瞬間像接通了電源。

    整個人頓時興奮起來!

    「對啊,這主意好!!

    就這麼幹!

    寫新歌!

    寫難度高的歌!

    越難越好!

    看歌迷怎麼學,怎麼唱!」

    路晨越想越覺得這方案靠譜!

    既然這麼喜歡搶麥!

    行!那索性都別唱了!

    隨着記憶徹底融合完畢!

    路晨可以確定,前世那些他熟知的歌曲,在這個陌生的世界一首都沒有!

    他的方案,完美形成了閉環!

    破局之法,找到了!!

    不再遲疑。

    路晨起身前往趙玲辦公室!

    他要把自己寫新歌,以及演唱會換歌的想法,先跟趙玲通聲氣!

    畢竟這麼大的事,他不可能一個招呼都不打。

    總裁辦公室。

    「什麼!你說你要寫新歌,還要換歌!」

    趙玲噌的一下站了起來!

    「什麼情況?路晨,你沒跟我開玩笑吧!?」

    看着對方大驚失色的樣子,路晨眼神異常堅定:「趙總,我沒跟你開玩笑,我心意已決!你就等我新歌吧!」

    說完,大踏步離開辦公室,準備回自己辦公室寫新歌。

    至於趙玲答不答應?

    不重要!

    路晨只是來通知她,又不是跟她商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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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搶麥是吧!那就都別唱了!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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